纪检监察工作 民法典相随
--田家国律师在枣阳市纪委监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(扩大)会议宣传民法典
2022年4月,中央宣传部、司法部等单位联合印发《2022年“美好生活·民法典相伴”主题宣传方案》,在全国组织开展第二个“民法典宣传月”活动。旨在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。
2022年5月11日,枣阳市委常委、市纪委书记、市监委主任杨朝晖主持召开市纪委监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会议,专题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。会上,市律协副会长、胜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、主任田家国以《纪检监察工作·民法典相随》为题,对民法典各篇的重点;保护见义勇为“不寒心”、对性骚扰严厉说“不”、守护个人私生活的安宁、协议离婚需经过“冷静期”、自甘风险”为文体活动“松绑”、守护“头顶上的安全”、禁止高利放贷等民法典亮点和民法典与纪检监察工作的联系等3个方面进行了解读。
《民法典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,它对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和作用,纪检监察干部应很好地学习和运用《民法典》,对规范纪检监察工作具有重要意义,随着《民法典》作用的加大,它将成为实现人民的幸福生活,改善国家管理体系,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基础,有利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实行监察执法,调查和处置的职责,使公权力可以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转。田律师从五个方面讲了民法典与纪检监察的关系:1、深刻领会和自觉运用民法典中蕴含的法治精神,2、以有力的监督保障民法典贯彻执行,3、严格规范执纪执法保障合法民事权益,4、善于运用民法规则提高执纪执法能力水平,5、在执纪执法中注重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。
最后,田律师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带头学好用好民法典,既要做监督者也要做践行者,将民法典精神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各环节,善用法治思维,提升精准监督的能力和水平,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供稿:李娟